
李红霞,女,1975年4月出生,1997年7月本科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,2012年6月获安徽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;现为讲师职称,中共党员。
2001年1月进入新华集团工作以来,主要担任高校辅导员和课程教学工作。从事过《法律基础》、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、《思想道德与法治》、《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》、《形势与政策》等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工作。
在教科研工作中,主持过校级教研项目“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学方法研究”(2009jy033);校级教研项目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任务驱动教学体系的建构研究”(2016jy031);省级教研项目“混合式教学模式在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学中的探索与应用”(2020jyxm0801);校级教学改革示范课程“社会主义发展史”(2023jgkcx10);主持过1项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一般项目“网络环境下的情感交流对大学生思想教育的影响研究”(批号:SK2012B231),1项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项目“信息时代提高大学生政治鉴别力对策研究”(SK2017ZD50);同时还参与其他省级课题的研究。作为第一署名人发表的教科研论文有《浅析效力待定合同》(安徽党校报2009年4月)、《浅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中国的适用》(《理论与建设》2009年7月)、《民办大学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途径的探讨》(《现代企业与教育》2010年7月)、《从水价调整谈我国财政公开制度》(《现代企业与教育》2011年12月)、《从我国农产品涨价谈竞争法的适用》(《学园》一2012年1月);其中,论文《职业高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实践研究》曾获合肥市级三等奖。《网络环境下情感交流对大学生影响的问卷调查报告》(《西江文艺》2015年11月),《网络环境下的情感交流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研究》(《安徽科技学院学报》2016年第5期),《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”课任务驱动教学体系的建构研究》《东西南北》2018.12),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大学生政治素养提升的研究》(《青春岁月》2021.7)等。
另外,曾获得安徽新华学院2021年度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;2022年合肥高新区神奇校车征文比赛高校组二等奖指导教师;2023年安徽省第八届学生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演讲比赛高校组三等奖指导教师;2024年“新时代·新思想·新青年”安徽省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大赛三等奖指导教师。